为发挥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作用,根据《广州市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管理办法(修订)》(穗金融规字〔2023〕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拟公开遴选合作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有关事项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符合金融监管政策及金融监管部门在本市展业的相关规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二)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已纳入广东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名单;
(四)建立风险评审、管控、预警、应急处置机制;
(五)无被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融资担保许可证等行政处罚纪录,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六)不存在其他经主管部门认定的不适合作为合作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情形。
二、申报材料
(一)填报《广州市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合作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申报表》,以及提供佐证材料。
(二)提供申报单位的基础资料,包括: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营业执照、申报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等。
(三)无被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记录及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根据评审工作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表单请联系受托管理机构获取。)
三、提交方式
以上书面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密封后,请于2023年11月9日(星期四)17:30前交至受托管理机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370号第六层广州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邮政编码:510308,收件人:何林娟,收件电话:18620924288),逾期不予受理。受托管理机构将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四、联系方式
何林娟,18620924288,helinjuan@gzjrfz.com;
王晓爽,13825187928,wxs2020@gzjrfz.com。
受托管理机构:广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日